医院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模板(完整版)(9)
栏目分类:医学病历 发布日期:2009-12-25 浏览次数:次
(一)、一般项目:就诊日期、科别。 (二)、主诉:简要的主诉。对本专业组、诊断明确且此次就诊为复诊的病历,可在主诉的位置写; 病史同前。 (三)、现病史:重点记录经过治疗后的效果及病情变化性况。 (四)
(一)、一般项目:就诊日期、科别。
(二)、主诉:简要的主诉。对本专业组、诊断明确且此次就诊为复诊的病历,可在主诉的位置写;
“病史同前”。
(三)、现病史:重点记录经过治疗后的效果及病情变化性况。
(四)、体格检查:根据病情变化记录必要的体格检查。
(五)、辅助检查:将阳性和重要的阴性检查结果抄写在记录中。
(六)、诊断:如无变化,可以简略;如有变化或换了医生,则应写出即时的诊断。
(七)、处理意见:
1、对进行有创检查、门诊手术病人必须有:
(1)、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ming;
(2)、术前常规检查齐备;
(3)、要有有创检查操作记录或手术记录。
2、余栗求同初诊病历。
(八)、医师签ming:要求医师签出能辨认的全名。
第五章 急诊病历及加强医疗病房记录书写要求
一、急诊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
急诊病历格式及内容要求参照门诊病历书写要求,医师接诊时,应当准确记录病人的就诊时间(精确到分钟)、科别,病情诊治经过等。如果病人病情加重需要进入抢救室时,应明确写出进入抢救室的原因。抢救室的病程记录中,每一班的医师至少记录两次,每次记录要求有生命体征的监测数据。在病人病情稳定后,可离开抢救室时,应明确写出进入抢救室时异常的指标变化的情况。
二、急诊观察室及ICU、CCU、RCU等加强医疗病房的病人的病历书写要求
1、急诊观察室的病人要求建立大病历。
2、各项记录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住院病历,按住院病人的病历书写内容去完成。
3、出急诊观察室时(包括ICU、CCU、RCU)必须有出室小结(或转科记录),格式同住院病历中的出院记录,要说明患者出室去向(入院、转院、回家等)诊断、带药及注意事项等。
中华医院管理学会
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
病案质控委员会
2003年3月3日
注:解释权归全国病案质控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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