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
栏目分类: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:2017-10-20 浏览次数:次
半年来,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,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。以八荣八耻,不忘初心,习总书记十九大总结报告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;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;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、县卫生局、县物价局、县合医局实行县乡村药品统一价格文件及会议精神。切实解决农民医疗费用负担,加强基金的安全运行管理,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,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巩固合作医疗成果。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:
一、工作情况:
1、四月底,已全面完成全乡参合人数的数据录入,按期完成上级的任务目标。乡村继续推行设立举报箱,举报电话,建立来信来访制度,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;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上级县、乡、村药品价格公开统一制度,严格控制药品价格不合理增长,乱收费及扩大收费行为;对大额补助金,发生大额费用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,暗访,规范落实站、乡、村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制度,保证农民的参与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、加强社会监督。
2、截止6月份止,全乡共发生补偿8856人次,补偿金额398030.40元;(其中在县境外住院126人次,共补偿195651.10元,人均补偿1552.80元;乡卫生院住院368人次,共补偿108580.3元,人均补偿295.10元;全乡门诊8353人次,共补偿金额84668.40元,人均补偿10.10元),以上补偿金都进行给予公示,透明受补偿人员姓名及户主、补偿金额、住院时间等,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。通过对新农合的实施,农村居民“就医难,看病贵”的现象得到缓解,重新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方案,扩大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,将住院ct、彩色b超,特殊病门诊等检查项目纳入报销范围;增加了基本用药种类,全县实行最高零售指导价和县、乡、村统一药价,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。
二、存在问题:
1、办公经费没有得到落实、保障,公事成为办私事一样。
2、工作经验有所欠缺,特别在法律、法规等方面理论没有做到集中统一学习;宣传力度还不够,宣传方式运用不够丰富,对部未参合农民,难以用政策来说服。
3、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。
4、微机管理系统尚个不完善,工作现代化程度低,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,增加了工作成本。
三、下一步打算:,加强政治业务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,不断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制度,加大监管力度,透明服务窗口,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,有效运行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汇报,当好地方政府的参谋,完成上级给予交办的任务,争取在下半年弥补不足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