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
栏目分类:医院制度 发布日期:2010-05-16 浏览次数:次
1. 医院要设立醒目、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,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。 2. 所用标识,要规范统一,美观大方。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,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。 3. 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,要根据医院环境,统一规划,不准随意乱设。
1. 医院要设立醒目、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,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。
2. 所用标识,要规范统一,美观大方。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,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。
3. 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,要根据医院环境,统一规划,不准随意乱设。
4. 所有标示的色彩、图形、比例、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,以示严肃;字体应统一规范,不用繁体字。
5. 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,应及时修整更换,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。
6. 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。
7. 工作人员佩戴胸牌,至少有姓名、职称、所在科室,进修、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。
8. 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、防烫伤、消防通道等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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