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副院长职责
栏目分类:医院制度 发布日期:2010-04-11 浏览次数:次
1、院长领导下,分管医疗业务管理工作,分管医务部、护理部、门诊部、住院部等科室。 2、负责组织制订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 3、负责组织业务培训,继续教育工作,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审核工作。 4、负责组织督促检
1、院长领导下,分管医疗业务管理工作,分管医务部、护理部、门诊部、住院部等科室。
2、负责组织制订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组织业务培训,继续教育工作,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审核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督促检查、审核各项医疗工作制度、岗位职责及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,根据医疗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医疗管理制度。
5、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引进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和新的业务工作。
6、深入临床各科室,了解和掌握医疗护理工作,组织医疗质量监控和分析,及时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防范差错事故发生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。
7、负责组织医疗统计和医疗信息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组织全院性会诊、抢救、转诊和院外会诊工作。
9、完成医院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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